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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豫政〔2010〕2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我省是中医药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化积淀丰厚,中医药资源丰富,是全国有影响的中医药大省。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我省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中药产业形成一定规模。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一些中医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差、技术装备落后、人才匮乏,一些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管理机制不完善,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医工作,加快我省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的跨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特色优势,推动传承与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与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和技术水平;坚持中西医结合,促进两种医学取长补短,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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