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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的通知


  (一)积极围绕我省优势资源,打造五大循环产业链。依托有色、煤炭、非金属矿、农业和再生资源等我省优势资源,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重点打造“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合金)---铝材(深加工)---赤泥、尾矿等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煤炭开采---煤化工(火电)---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非金属矿产开发---加工---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种植(养殖)---食品加工---废弃物利用”循环产业链和“社会消费---再生资源回收---再制造(再生)产品”循环产业链等五大循环产业链。

  (二)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提升传统支柱产业。依托产业园区、集聚区和大型企业集团,以有色金属、煤炭、火电、食品、化工、建材、造纸、医药等八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为重点,延长产业链条,加强清洁生产,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围绕建设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以提高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为核心,采用具有广泛适应性的发展方式,抓好农业节水、节地、节肥、节药、节能,推进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林业剩余物的资源化利用,推广畜禽集中养殖、生态观光农业两类特色园区发展模式。

  (四)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围绕打造循环产业链,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耗、流域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沼气建设、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尾矿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城市矿产”综合开发利用等八大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五)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壮大循环经济规模。重点培育再生资源利用产业、机电再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等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积极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壮大全省循环经济规模。

  (六)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循环型社会体系。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建立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城市能源体系,加快发展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全面推广建筑节能,积极创建绿色社区,在全社会倡导绿色消费、低碳消费和节约型消费模式,建设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循环型社会。

  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一)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各地要将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循环经济政策措施执行力,定期公布循环经济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统计体系,进一步量化和细化各项指标,探索建立循环经济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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