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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中山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中山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京教函[2010]66号)


北京中山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举办者由东方剑桥教育集团变更为北京华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请据此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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