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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09〕28号)


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妇联、疾控中心、妇儿工委办:

  为贯彻落实《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2009年福建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市8月龄-14周岁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现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的目标。经研究,现就我市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幸福和谐,社会的安定稳定,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的通知》(宁政办〔2009〕24号)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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