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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2008至2009年宁德市中心城区实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2008至2009年宁德市中心城区实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文〔2009〕59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建设局、文明办拟定的《2008至2009年宁德市中心城区实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2008至2009年宁德市中心城区
实施道路交通 “畅通工程”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文明办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优化城市交通结构,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建设厅、文明办《关于印发2008-2009年福建省城市道路交通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公综〔2008〕6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优化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组织系统,提高路网平均车速,降低路口阻塞率。推动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发挥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辐射带动作用。宁德市中心城区要在保持三等管理(良好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工作,争取达到二等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交通规划管理

  1、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调整步行、自行车、停车系统和交通安全管理等专项规划,严格落实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严格落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验收工作。

  2、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电动自行车管理、交通需求管理等交通政策问题的研究,结合城市出行现状和机动车发展趋势,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杠杆以及宏观与微观调控手段,制定一体化管理措施,强化公交优先政策的落实,进一步缓解城市静态交通压力,不断满足居民出行需求。

  3、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公安交通管理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要经常对城市道路、机动车增长、居民出行等情况进行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关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提出对策与建议,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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