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火灾隐患严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宁德市火灾隐患严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宁德市火灾隐患严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全国接连发生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重特大火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上级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根据《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谢兴旺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建设、国土、规划、公安、工商、教育、监察、文化、卫生、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也要相应的成立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督察此次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市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整治范围
(一)公众聚集场所
1、影剧院、放映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酒吧、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