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狠抓日常监管,实行重点监控。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农民负担的日常监管,通过抓典型示范发现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以点带面,及时化解乡村矛盾。一要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督检查的制度化。各级政府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农民负担监管、纠风等部门也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督办整改,并适时进行通报。二要实行重点监控。对农村“三乱”较重、农民意见较大、信访问题较多、专项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区域和部门,要按照《福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暂行规定》的要求,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跟踪督查,直到问题彻底解决,消除引发涉农负担案(事)件的隐患。
(四)完善报告制度,及时化解隐患。要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信访接待和案件查处定期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通过各种渠道发现的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要及时查处,认真处理,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坚决退还群众,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彻底化解隐患。对粗暴行政、强征强收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快速反应,从严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或通报,严防引发恶性案(事)件。对瞒案不报和上报不及时、查处不力或不积极配合调查的,要从重处理。对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认真做好案件回访和复查工作,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解决到位,避免出现多次重访。要注意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处理一人、教育一群的功效。
(五)加大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大对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以及自身应享有的权益、应承担的义务的了解,增强农民用合法的途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各级组织、农监、纠风等部门要围绕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加快海西建设的主题,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科学发展观、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大局意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加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政策的培训,引导和扶持农民积极开展农村生产和生活公益事业建设。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安排工作经费,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监管职能的有效履行。各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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