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9〕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在全市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五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
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1-6月份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2起、死亡68人,占全市事故总数和死亡总人数的比例分别高达84.2%和89.5%。特别是进入7月份以来,较大道路事故接连不断,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仅7月21日、7月26日两天就发生四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7.21”事故还引起了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尽快扭转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同时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其它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7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决定从即日起至国庆前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事故多发点段和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纠正路面违章,切实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教育,保障交通安全,特别要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监管,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为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8月5日至8月25日。通过对交通领域的全面整治,力争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章明显减少,道路运输市场更加规范,交通安全设施逐步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及车主交通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一般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治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