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1.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要有明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案件质量监督、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办案补贴发放、档案管理、案件质量评估、投诉处理、经费使用与监督等制度。
2.要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优化法律援助外部环境,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
3.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的衔接,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要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者群体性的信访案件要及时介入。
(七)全面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在法律援助工作队伍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认真学习法律政策知识和法律实务知识,更好地适应法律援助工作的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服务水平。切实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教育引导法律援助人员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树立
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处理好每一件事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有效借助此次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宣传长效机制,运用多种途径和渠道,广泛、深入、有效宣传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内容,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认知率,切实起到维护群众利益、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在法律咨询、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完善并全面落实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畅通法律援助受理渠道。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数量,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重点督导帮助,对工作难点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确保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