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
(郑政文〔2009〕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健康规范开展,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援助,使每一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无偿法律帮助,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工作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崇高社会事业。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和经费保障为着力点,狠抓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对所有来访人员一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三)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均可申请并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
(四)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通过法律援助解决信访案件,尤其是重大、群体性信访案件。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息诉罢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有明显的成效,使法律援助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五)基本形成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法律援助提供能力和服务能力大大增强,社会化程度明显上升,法律援助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
(六)要达到群众满意,通过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开展,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使群众对党委、政府关注民生、维护人权的执政理念有更积极的评价。
三、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