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并提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7.全面加强合作,有效打击跨国、跨省、跨市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的开展反拐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宣城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民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外办、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的召集人由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刑警支队支队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评估本工作方案,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跨市的反拐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的反拐工作。
(4)积极参与、协调和推动反拐省际、市际合作。
(5)组织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工作目标。
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实施《行动计划》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行动措施。
(1)认真研究办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相关规定和意见,统一标准,准确适用法律。(市法院负责,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配合)
(2)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市委宣传部负责,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计生委、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3)各级开展反拐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市财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