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
一是对餐饮业、集体食堂乳制品的采购、贮存、销售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乳制品索票索证制度,检查乳制品的贮存冷藏设施,为人民群众把好入口关。
二是对餐饮业、集体食堂、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等单位使用的乳制品开展专项监测,重点检查是否含三聚氰胺等污染物。
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学生饮用奶的整治
对进入学校食堂并供应给学生的乳制品,一是要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把好质量关,向供应商索取齐全的乳制品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等有关卫生证件;二是对学生乳制品贮存设施进行检查;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五)进出口环节
一是加大对乳品出口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三聚氰胺专项抽检;严格落实进口乳品企业备案制度,对进口乳、乳制品和含乳食品,实施批批检测三聚氰胺。二是加强对进口乳品后续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乳品追溯和召回体系。三是严厉乳制品走私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此项工作由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海关共同负责。
(六)加大对乳品生产经营中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乳制品生产经营中的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查清违法犯罪事实,同时组织彻底追查问题奶粉来源和数量,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对拒绝、阻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三、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1、重点品种
对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活必需食品和节日大宗食品,如粮油、肉及肉制品、腌腊制品、糕点、面粉、米粉、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蔬菜、水果、水产品、罐头、酒、散装食品等消费量大、问题出现比较集中的食品。特别要加强对豆腐、动物血制品、奶及奶品和小作坊加工腌腊制品的整治。
2、重点环节
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节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按许可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指导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和执行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和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食品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强化生猪屠宰管理、严格执行检验检疫,严厉打击病害肉、注水肉上市流入餐桌。
(二)整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