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网络单位应当认真及时处理。需要协调有关方面处理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暂不具备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做好反映人思想工作的同时,要主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切忌推诿扯皮或上交矛盾。
七、对市长电话室交办的事项,各承办单位要尊重事实,讲求实效,按照要求认真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反馈内容应包含交办事项的基本情况和处理意见、依据、结果。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结的,应及时向市长电话室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各网络单位要加强硬件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办公自动化等设备,确保公开(热线)电话工作设备、设施完善,网络健全、畅通。
九、各网络单位应定期对公开(热线)电话受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工作简报书面报送市长电话室。
市长电话工作网络考评办法
一、网络单位考核内容
(一)领导重视
1.将市长电话网络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主管领导亲自安排过问。
2.对来电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领导亲自阅批或处理。
3.在政治、工作、生活、学习上关心工作人员。
4.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办公现代化建设,强化办公手段。
(二)组织落实
1.本单位有一位领导分管,指定机构具体负责。
2.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3.工作人员素质好、能力强、反应快、作风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本系统、本单位公开(热线)电话工作设备、设施完善,网络健全、通畅。
(三)制度完善
1.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公开(热线)电话工作细则》和《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2.建立值班、受话、办理、例会、培训制度。
3.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规范管理。
(四)工作成效
1.对本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推不拖,办得快、办得好,年终办复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2.对市政府市长电话室交办事项按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办复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