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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长电话工作细则的通知(2009)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长电话工作细则的通知
(郑政办〔2009〕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郑州市市长电话工作细则》、《市长电话网络单位工作制度》、《市长电话工作网络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郑州市市长电话工作细则

  为充分发挥郑州市市长电话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桥梁作用,促进市长电话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市长电话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市长电话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在构建和谐郑州中发挥积极作用。
  工作原则:市长电话工作坚持照章办事、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要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尽快解决。
  二、市长电话的工作职责
  市长电话受市长委托,受理人民群众及基层单位通过电话12345及其他渠道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市长电话工作由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直接领导,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市长电话室负责。市长电话工作职责包括:
  (一)受理群众和基层单位通过市长电话反映的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三)办理群众反映的市政府各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群众和基层单位反映的重要问题和疑难问题,受市政府领导委托协调解决有关矛盾;
  (五)办理群众通过市长电子信箱、互联网留言、短信、传真等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及提出建议;
  (六)做好市政府领导接听市长电话工作安排;
  (七)指导、协调、检查市长电话工作网络单位的工作。
  三、市长电话的工作程序
  (一)受理。记录反映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来话时间和内容。
  (二)分类。对来话内容,根据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进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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