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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普通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廉政等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进度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各县(市、区)完成今年初下达的年度建设进度计划。

  廉政勤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程建设安全廉政三合同”签订率100%,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无违反规定腐败行为发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上访事件发生。群众举报的违纪案件查处率100%。

  三、活动时间:2009年10月26日至12月31日。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参建单位。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普通公路质量安全进度廉政建设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林 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奶康(市政府副秘书长)

  诸葛骥(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陈乃云(市交通局副局长)

  林轩昌(市交通局总工程师、调研员)

  江振团(市公路局局长)

  吴群英(市交通局纪检组长)

  何必良(市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和推荐表彰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参建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组,围绕质量安全综合整治活动的目标内容,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层层细化组织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落实到人。各单位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奖优罚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廉政、进度稳步推进。

  (二)强化奖惩兑现。市政府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对各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检查督办,对此次活动领导不重视或组织不力或自查自纠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市政府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对于受到市政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报批评的单位,市政府将按相关的办法和规定进行处罚,对参建单位建议其主管部门降低其年度信用等级。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市政府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 “围绕质量抓管理,抓好管理保质量”的原则,科学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今年普通公路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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