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普查所需的各项开支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金昌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金昌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九日

  附件:
金昌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方银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刘克难  金昌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刘 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马维茂  市统计局局长
  朱生念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自秀  市人口委副主任
  成 员:
  赵兴高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发寿  市旅游局局长、市政府外事办主任
  周治新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李英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忠仕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 健  市财政局副局长
  闫庆东  市人事局副局长
  侍玉彪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永红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 伟  市建设局副局长
  郭志为  市广电局副局长、金昌电视台台长
  何世鹏  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 凤  市卫生局副局长
  栾明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贾德芳  市民政局副局长、双拥办副主任
  万国川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玲丽  市农牧局总工程师
  党孝锋  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何世鹏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