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金政发〔2009〕55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09〕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及时提供各项基本数据,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主要任务。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清自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对象、内容和时间
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的内常住人口(自然人)。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的姓氏、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以及家庭住房等基本情况。
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领导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金昌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县、区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乡镇政府要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认真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