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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有关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关于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天津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熊建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董迎科、市监察局局长韩启祥、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和滨海新区有关城区、功能区管委会的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做好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标准及完成时限,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度情况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延龙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有关区县(含滨海新区有关城区、功能区,下同)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协调做好对涉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及向监察部门移交的工作;负责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协调解决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检查区域
  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  县、静海县、蓟县和塘沽、汉沽、大港,市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中新生态城,在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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