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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浙政发〔2010〕1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大力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坚持“标本兼治、保稳促调”,认真做好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和评价、评议,考核情况和评价评议结果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2009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17家):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民宗委、省地税局。
  二、良好单位(24家):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司法厅、省广电局、省残联、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民政厅、省供销社、省质监局、省人防办、省文化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外办、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侨办、省人口计生委、省粮食局、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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