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两项效能监测
1、深化“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认真总结去年测评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测评工作制度,促进测评工作规范运行;适当扩大测评范围,调整测评内设机构;完善纠建并举的整改机制,实行“公开整改”和“跟踪整改”,督促测评对象整改落实到位。
2、深化发展环境监测。优化监测点设置,确保各类创业主体设立一定数量的监测点;适当调整监测对象,充实监测内容,将与服务创业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决定》情况作为监测重点内容;全面启用“江西省发展环境监测网络系统”、“江西省发展环境监测声讯台”,规范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效率;注重日常监测,强化监测成果运用,真正发挥监测点在优化创业环境中的“晴雨表”、“信息站”、“校正器”作用。
(三)重点开展三个方面专项效能监察
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服务创业的情况,特别是以下三个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一是服务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二是服务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等全民创业的情况;三是服务企业“二次创业”、升级改造的情况。通过专项效能监察,及时掌握情况,抓住关键环节,实行跟踪问效,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严厉整治四类影响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
1、严厉整治涉企“六乱”问题。即,“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的问题。
2、严厉整治非法垄断问题。即,利用行政手段暗箱操作、强制性指定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检测等中介服务,并向企业收取费用等非法垄断的问题。
3、严厉整治干扰、损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问题。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哄抢、堵门断路、强装强卸等恶意阻工、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问题。
4、严厉整治服务水平较差、服务效率低下问题。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审批办证难、办照贵”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中梗阻”问题,违法行政、失职渎职、失信失诺、“吃拿卡要报占”等侵犯、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落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力求创出新特色、抓出新亮点、做出新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效能办要讲究实效,减少检查次数,提高检查质量,组织有关人员加大暗访检查、随机检查和重点检查的力度,做到抓落实雷厉风行、抓督查不留空白、抓整改不留死角。重点采取日常督查、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并建立相关工作台帐,作为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江西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的规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