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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琨莎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琨莎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决定
(京司发[2010]53号 2010年2月20日)
北京市琨莎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琨莎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你所中文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华尔泰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变更为:BEIJING HUAERTAI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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