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要对各起草部门在法规、规章草案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协调、报送审核等各阶段的立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苏州市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
2.苏州市2010年地方性法规计划项目进度安排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1
苏州市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
计划项目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部门
| 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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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市民政局
|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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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 市住建局
|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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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项目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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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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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苏州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苏州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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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苏州市防洪工程管理办法
| 市水利(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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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法
| 市人口和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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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苏州市审计监督办法
|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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