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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

  (四)积极指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各地要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比例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企业,帮助、指导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要指导企业在招用农民工一个月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防止因管理不到位而产生支付两倍工资的违法成本;帮助企业与农民工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确保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采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在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过程中,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五)加强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察执法。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及时依法处理企业与农民工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切实维护当事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推进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各地要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名册作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的职工名册,并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实现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户数、农民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同时,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招工登记、工资支付、保险缴费、考勤等书面记录,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三方要充分认识开展 “春暖行动”的重要性,注重发挥三方机制在推进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中的独特作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实施“春暖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做到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要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指导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 “春暖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三方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动“春暖行动”顺利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具体负责“春暖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统计分析,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工会组织要宣传发动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春暖行动”,指导、督促基层工会参与本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帮助农民工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监督本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企联组织要切实组织、引导企业经营者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和规范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同时,各级三方要主动加强与建设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的协调配合,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形成共同推进“春暖行动”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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