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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全面启动阶段(11月2日-11月6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建立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于11月6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整治阶段(11月7日-11月20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能,针对我市回收站(点)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工作。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的违法主体;查处非法经营和销赃、窝赃场所;对乱堆乱放及长期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回收站(点)进行治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进行搬迁;按照“五统一”的要求进行规范。将整治进展情况分两次于11月13日和11月20日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11月27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组成若干工作组,分赴各区检查验收整治工作情况,协调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检查验收结果。

  (四)全面总结阶段(11月28日-12月4日)。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并将总结报告于12月4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乃振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魏景亮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于慈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曹岩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连芝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卫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马淑英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宝民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余东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

  汤明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宋国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唐松涛市商务局副局长

  徐士杰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张德有市供销社助理调研员

  赵洪源东安区副区长

  赵玉国西安区副区长

  李国庆阳明区副区长

  孙喜忠爱民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联络各部门并做好此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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