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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并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二期工程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并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二期工程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1245号)


南宁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南宁市经委关于核准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并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二期工程的请示》(南经报〔2009〕1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桂政发〔2005〕34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的精神,现函复如下 :

  一、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并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二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核准。

  二、项目的主要内容:在南宁市横县横州镇周塘村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一条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自石灰石矿山开采及破碎、辅助原料进厂至水泥成品出厂完整的水泥生产线,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并配套建设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项目拟引进生料库底卸料流量阀、生料秤重仓底卸料流量阀、生料入预热器斜槽式分料阀、喂料锁风装置、生料立磨、减速机、窑用煤粉计量秤、分解炉用煤粉计量秤、X荧光分析仪等部分关键设备。

  三、项目总投资633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1972万元(含外汇825万美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39015万元,企业自筹24307万元。

  四、该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允许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中“广西自治区第10条‘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的范围,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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