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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佳政发〔200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取得了农业生产连续丰收、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的双重影响,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困难明显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黑政发〔2009〕66号)精神,推动农业生产调结构、上水平、增后劲,努力实现我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努力实现大灾之年不减收
  (一)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建设现代农业打造千亿斤粮食产能战略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现代农业综合开发试验核心区建设,努力提高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加强田间管理,加快作物生育进程,努力减少灾害损失;进一步完善病虫、低温、早霜、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控预案,重点围绕促进粮食高产、早熟、抗病和防灾,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共建,加快农业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含量;严格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化肥、农药淡季储备制度,以应对市场风险,减少农业生产成本。
  (二)积极推进畜牧养殖业生产,扩大农民增收渠道。一是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对鲜奶收购企业进行贷款融资,争取省贴息额度,大力发展奶业生产;二是增加贷款额度,鼓励广大农民扩大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对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或奶牛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购买仔畜、饲料、新建圈舍等在2009年发生的贷款,积极组织申报省财政给予贴息;三是增加资金投入,为现代畜牧业发展提供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畜牧业扶持力度,拿出一定资金支持畜牧科技培训和科技推广工作,提高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推广体系、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动物疫病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五是大力发展淡水渔业,支持名优鱼类种苗繁育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积极利用“三花五罗”及鲟鱼、鳇鱼、鲑鱼等名贵鱼类资源,促进农民增收。
  (三)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积极开展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今年在现有面积580万亩基础上再增加100万亩,由目前已通过国家验收7个再增加验收4个,为我市现代农业核心区建设奠定基础。利用耕地、林地、草地及水域已全部通过区域环评的优势,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工作。继续发挥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试点市的作用,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与管理工作,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林业林下土地资源,大力发展非木质采集业为主的林下经济,加快发展种植蔬菜、瓜果、北药、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大力发展蚕蜂、林蛙、鹿、熊等特色养殖;利用林业特色生态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做好手工刺绣、玉米叶编织、粮食酿造、农家乐餐饮等特色产业,促进规模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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