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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实施意见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实施意见
(佳政发〔2009〕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创造有利于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的水利基础条件,实现 “以水富民、以水富城、以水兴业、以水兴城、以水丽城、以水靓城” 的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农业,大水利,大科技”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涉水问题,不断提升水利对实施“十项重点工程”和我省东部煤电化建设的保障能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以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保护为前提,建立以有效使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大力提倡中水回用为前提的新机制;坚持以实施粮食安全战略工程为主线,建立旱能灌、涝能排的农业灌排体系;坚持以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为重点,建立牢固安全的防灾减灾体系;坚持以彻底解决饮水安全为目标,建立卫生充盈的城乡供水体系;坚持以水土流失治理为手段,建立自然和谐的生态保护体系;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建立共建互惠的民营水利投资体系。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实施粮食安全战略工程建设。今后发展水田的方向是:重点扶持超过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总的目标是利用5-8年时间,新增水田500万亩,使全市水田面积由目前的362万亩达到862万亩。重点建设九大灌区,包括列入三江灌区的同江市临江、三村灌区,抚远县的乌苏镇灌区和富锦市的引松补挠、幸福,桦川县的悦来、新河宫,汤原县的引汤,桦南县的向阳山等6个续建配套灌区。总投资45.73亿元,设计灌溉总面积407.03万亩,使我市粮食总产由目前的85亿斤提高到120亿斤以上。
  (二)实施滨水城市项目建设。水是城市的血脉,是城市的灵性所在。佳木斯市所属滨水城镇都要依托滨水、富水的优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利用3-5年时间,建成各具特色的滨水城镇群。佳木斯市区将重点建设“一江、一岛、四区、四河”,打造富有魅力的滨水园林城市。
  “一江”就是松花江,力争用3-5年时间,使佳木斯市城东区和城西区防洪工程由目前20-50年一遇全部提高到50年一遇标准,工程投资8.59亿元,在工程建设中,最大限度地做到“堤路结合、堤园结合、堤场结合、堤景结合”,努力把水利工程建设成“平安工程、景观工程、亲水工程”,使松花江成为佳木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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