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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利局关于闽江下游福州段2010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一)闽清县河段

  1、限采区河段:大箬河段(右岸,长3.61km)、白石坑河段(右岸,长2.13km)、猴山河段(长1.66km)、白河江河段(长1.76km)、马坪河段(长1.48km)等5个河段,总长10.64km。猴山限采区应以河床中心淤积砂滩开采为主。

  2、禁采区河段:水口水库至大箬码头下游100m范围内,北溪军用电缆上下游各150m范围内,格洋口人渡码头周边100m范围内,白石坑泵房上游200m、下游150m范围内,猴山泵房上游200m、下游150m范围内,渡口码头周边距离100m范围内,闽清大桥上游250m、下游500m范围内,渡口村易崩岸段长1200m且离岸边100m范围内,马安岭上游500m居民处,闽清县火车站段长3000m、离岸边100m范围内,与闽侯县交界上游300m。

  3、计划开采量:根据《闽江下游河道采砂规划》,闽清县2010年5个限采区河段年采砂控制总量为32万立方米;安排小型链斗式采砂船2艘以内。

  (二)闽侯县河段

  1、限采区河段:大箬河段(左岸,长3.61km)、白石坑河段(左岸,长2.13km)、汤院河段(长2.65km)、埕头河段(长2.74km)、大目埕河段(长3.58km)、西白头河段(长2.65km)、马坑河段(长2.43km)、唐举河段(长3.0km)、竹岐河段(长1.5km)等9个河段,总长24.29km。汤院限采区应以河床中心淤积砂滩开采为主,埕头、大目埕、唐举限采区以两岸砂洲开采为主。

  2、禁采区河段:大濑军用电缆两侧上下游各150m范围内,上岐村轮渡码头100m范围内,白沙镇人渡码头100m范围内,长坪园河段左岸200m范围内,长坪园轮渡码头周边100m范围内,竹岐军用电缆两侧上下游各150m范围内,竹岐水文测验断面上游2km、下游5km范围,竹岐大桥上游250m、下游500m范围内,竹岐禁采河段(含青岐渡口、荔园度假村),淮安头断面上游500m。

  3、计划开采量:因西白头限采区在2009年采砂较为集中,为保证河道安全,需严格控制采砂量。闽侯段2010年9个限采区河段年采砂总量为130万立方米;安排中小型链斗式采砂船3艘以内。

  (三)闽江南港河段

  1、限采区河段:盖山段河段,长8.14km。

  2、禁采区河段:淮安头分流口丁坝至洪塘大桥范围内,洪塘大桥至浦上大桥下500m为疏港河段,除南港航道疏浚施工采砂外,不另行安排其他采砂,湾边特大桥上下游各800m范围内,螺洲天后宫以下至乌龙江大桥范围内。

  3、计划开采量:南港段2010年盖山限采区河段年采砂总量为46万立方米。安排中小型链斗式采砂船3艘(2009年通过招投标取得采砂权,2010年12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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