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2009〕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宁德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迳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宁德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9 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
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09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一、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 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5 号),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市直各部门要带头依法行政,并加强对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区)建设,确定福安市作为试点,加强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市法制办牵头,福安市政府配合)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市政府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