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对“早餐示范工程”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宁德市“早餐示范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兴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施 勇 市政府办副主任
游国璋 市经贸委主任
王代忠 市经贸委副主任 城联社主任
成 员:市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王代忠同志兼任。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经贸委负责全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颁布相关标准,确定实施企业,会同市规划局、建设局、民政局、教育局制定早餐连锁店和早餐流动车的网点布局规划,并向社会公布;负责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申报,抓好宣传报道,协调解决有关的问题。
市工商局依法对“早餐示范工程”实施企业及其连锁经营网点进行登记,依法取缔无证照、不合格早餐经营摊点。
市卫生局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负责受理、答复、核实、处理早餐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突发早餐食品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取缔不合格早餐经营摊点。
市质监局负责“早餐示范工程”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负责组织查处早餐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市环保局加强配送中心和早餐店的环保管理,认真督促指导配送中心和早餐店落实各项环保要求,达标排污。
市建设局负责放心早餐经营网点的设置和监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实施企业及“早餐示范工程”经营网点中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的创业项目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市教育局、民政局负责学校、社区“早餐示范工程”网点的设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组织“早餐示范工程”配套扶持资金。
四、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