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德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文〔2009〕3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宁德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宁德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宁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早餐服务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升我市早餐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活,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早餐示范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以关注民生、缓解民困、安全消费为目标,达到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水平、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改变城市面貌、吸纳社会就业、扩大消费需求的目的。
按照“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规范经营”的原则,鼓励大中型餐饮企业利用现有良好设施开办早餐服务;确定有实力、有热情的投资者或餐饮企业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合理布局早餐网点,发展早餐连锁经营,从根本上解决早餐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二、实施目标
通过试点、推广和规范,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早餐示范工程”建设,使“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分散销售”的连锁经营模式覆盖宁德市中心城区(包括蕉城区和东侨开发区)。逐渐向乡镇和周边县市城区推进。
(一)通过组织实施,争取将我市列入全省3个“早餐示范工程”试点城市之一。
(二)争取5-10户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办早餐服务。2009年开办3-5户,2010年开办5户。
(三)2009年先期进行试点,2010年向周边乡镇、周边县市城区推广。2009年底前完成2个以上2000~3000平方米规模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并开始试运行。2009年设立“早餐示范工程”连锁店20-60个以上;早餐流动网点50-100个以上。2010年设立“早餐示范工程”连锁店20-40个以上。网点建设应按实际运作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