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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卫生部关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及《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调整纸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现场审核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分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专项调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调查工作内容
  各地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现状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选址、卫生生产条件、卫生许可有效性,产品种类、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有效卫生质量检验报告及开展产品质量自检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二、专项调查工作时间
  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25日
  三、专项调查工作要求
  (一)此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专项调查工作是全市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加强消毒产品市场管理的准备工作,各地应认真组织、统一安排,按照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调查工作报表。
  (二)对调查工作中发现的生产企业选址在居民楼,生产车间使用面积低于100平方米,分装车间使用面积低于60平方米、抗抑菌制剂生产场所与有害场所距离低于30米,车间布局与生产工艺等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的情况,各地应依照《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出具责令限期改进监督意见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予以坚决查处,并及时上报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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