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办学机制,推动多元办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多渠道投入的技工教育发展新机制。充分发挥公办技工院校在技工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发展民办技工教育。
(四)加快改革进程,提升办学实力。深化公办技工院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技工院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灵活用人机制。根据技工院校在校生人数核定教职工编制,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加强技工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五)强化师资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按有关规定配足配齐技工院校的专业课教师,符合国家规定的师生比基本标准。学校新进教师学历要达到本科以上,现有教师3年内要达到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占30%以上,其中“一体化”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0%以上。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要达到大专以上、操作技能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其他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要取得高级技工院校(高职院校)学历,操作技能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以上。技工院校要成立教研机构,重视现有教师队伍的培训和提高,建立技工院校教师培训制度和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六)推进校企合作,实现人才共建。加强对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探索校企共建技能人才培训集团或联合体模式运作机制,加强六大培训集团建设。按照校企合作要求,将省内重点企业纳入各培训集团,拓展培训集团功能,开展订单定向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技工院校参与承担企业职工进修晋级培训任务的,所需培训经费由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同级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工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宣传加快发展技工教育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技工教育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技工院校良好品牌形象,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技工教育发展的浓厚氛围,为技工院校营造公平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全省技工院校健康发展。
附件:甘肃省技工教育事业三年发展规划目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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