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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行业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行业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9〕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银行业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银行业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百年油田、壮大接续产业、建设宜居城市、构建和谐大庆、全力推进大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为了全力督导银行业机构努力开拓创新,不断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确保全市经济“保10争12”的增长目标顺利实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造性地加大信贷投放力度。2009年,全市银行业机构要创造性地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要求,密切配合市委、市政府大项目建设发展要求,力争扩大项目贷款比重和规模。在支持中小企业、“三农”、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大信贷投入。
  二、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增加信贷品种。为中小企业、“三农”和城乡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适应市场需求、多样化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为大企业、大项目量身定做信贷产品,为居民消费提供优质、便捷金融服务。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按照中国银监会提出的“六项机制”,创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逐步建立中小企业数据库,通过定期开展中小企业项目推介和金融产品推广等形式,搭建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减少管理层次,简化审批手续,放宽授信额度,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信贷产品。
  四、加大农贷投入、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条件、支持新农村建设。农村信用社要加大资金协调力度,新增贷款向农户倾斜,提高单户贷款额度。稳妥开办30万元以下大额农贷。允许跨年度使用,畜牧业贷款可延长使用期限3年到5年。逐步建立农业贷款贴息制度,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五、做大融资平台,增加有效信贷投放。逐步壮大担保公司的资本金规模,支持和鼓励民营资本涉足担保领域,做强担保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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