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修订《大庆市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优化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
3.建立《大庆政务公开网检查工作制度》,实行月检查、季通报,检查结果纳入2009年考核之中,确保大庆政务公开网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4.建立《大庆政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督查指导
积极发挥大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做好综合、指导、协调、督办工作。
(一)组织年度考核。依据《大庆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与内容,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年中组织抽查一次,年末组织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通过大庆市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发布。
(二)加强日常监督。市政务公开办设专人通过大庆政务公开网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每季度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七、加强宣传工作
围绕
《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调动广大市民关注公开、参与公开的积极性,在政府与市民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一)4月上旬,组织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
《条例》集中学习活动,增强工作人员依
《条例》开展工作的能力;4月下旬,组织开展
《条例》宣传周活动,宣传
《条例》的立法目的、具体内容以及与市民生活的密切关系,增强市民依
《条例》监督行政行为的能力。
(二)5月初,开展
《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法制、监察、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走进《市民议事厅》,宣传政务公开。
(三)结合年中、年末考核活动,在大庆电视台、大庆人民广播电台、大庆交通台、《大庆日报》、《大庆晚报》、《大庆油田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