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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和2010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和2010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哈政发〔2010〕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有关单位:

  《2010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和《2010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业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和市委第65次常委会议审议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0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

  为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市委、市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市组织实施惠民行动。

  一、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促进便捷出行

  (一)实施道路结构性升级改造151条;打通断头路、卡脖路10条;启动改造重要交通节点5处(市建委)。
  (二)建设人行天桥24座,保障道路畅通和行人安全(市建委)。
  (三)对城区内40万平方米裸露地实施覆盖,减少扬尘污染源,改善出行环境(市综合整治办)。
  (四)在市区道路人行道及周边辟建停车泊位1.2万个(市城管局)。
  (五)改善公交条件,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车辆200台(市交通局)。

  二、提高基础设施功能,促进环境改善

  (六)改造旧有居民庭院500个;改造社区休闲健身广场50个(市综合整治办)。
  (七)建设体育、湿地、丁香、音乐、金河5个主题公园(市群力办)
  (八)新增城区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停用分散燃煤小锅炉60台(市供热办)。
  (九)继续推进“天眼”工程,建设778个公共点位监控设施;完成220个居民小区监控设施、1019个监控头建设(市公安局)。
  (十)在城区建设40个社区公益示范用房,每个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市民政局)。
  (十一)按照国家级标准,创建37个国家级城市减灾示范社区(市民政局)。
  (十二)城区新植树木100万株,新增绿地800公顷,重点实施公园、廊道、街路、庭院等绿化建设(市城管局)。

  三、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有所教

  (十三)新建6所中小学校,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市教育局、市群力办)。
  (十四)实施第九批教育行业规划,改造城区8所薄弱学校(市教育局)。
  (十五)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使150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市教育局)。
  (十六)对城区1000名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在校生发放助学金,并对盲生购置教具进行补助;为1.3万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经济特别困难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发放助学金;对6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对3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放助学金(市教育局)。

  四、扩大就业再就业,促进劳有所得

  (十七)新增就业8.7万人;实行零就业家庭托底式安置,确保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八)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对12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资金2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九)采取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费率,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发生暂时困难的企业,通过发放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等积极措施稳定就业,惠及职工5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对6000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受训后创业成功人数不少于1800人;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落实6000个就业见习岗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五、提高公共医疗水平,促进病有所医

  (二十一)启动市儿童医院内科病房楼翻建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设置病床300张(市卫生局)。
  (二十二)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启动建设市儿童医院分院项目(市卫生局)。
  (二十三)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参保人员年补助标准由每人80元提高到120元;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乙类药品自付比例;扩大部分人工器官、体内植入材料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四)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补助总额达到4亿元以上(市卫生局)。
  (二十五)在指定医疗机构,对全市低保对象普遍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市民政局)。
  (二十六)为农村怀孕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实施为农村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补助项目;为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为1万名已婚待孕妇女开展免费孕前筛查(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六、加强社会福利建设,促进老有所养

  (二十七)整合建成敬老服务中心20所,新增床位3000张以上(市民政局)。
  (二十八)在106个社区建立居家老人生活照料站(市老龄办)。
  (二十九)为城区80周岁以上、无社会保障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津贴;将百岁老人敬老费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市老龄办)。
  (三十)对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市卫生局)。

  七、改善居住条件,促进住有所居

  (三十一)将棚户区改造范围外延至绕城高速以内,以中华巴洛克街区保护改造、三马地区综合改造以及城市重点项目关联的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继续推进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和棚改项目回迁工程,改造棚户区345万平方米,棚改项目建设总规模465万平方米,竣工回迁房90万平方米,确保回迁进户1万户(市房产住宅局)。
  (三十二)改造农村泥草房4万户、300万平方米(市建委)。
  (三十三)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改造面积200万平方米(市建委)。
  (三十四)新增廉租住房受益户3000户;对1000个困难家庭实行购房货币补贴(市房产住宅局)。
  (三十五)积极活化公积金沉淀资金,为廉租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4000万元;为棚改职工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积金个人贷款1.5亿元(哈尔滨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扩大救助范围,促进弱有所保

  (三十六)在春节期间为15.73万市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困难职工发放惠民购物卡价值1522万元;为27.93万名农村困难群众发放惠民年货价值1676万元(市民政局)。
  (三十七)通过产业化扶贫、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等,扶持2万户农村贫困户当年脱贫;扶持53个老区贫困村实现整体脱贫(市扶贫办)。
  (三十八)对2050名残疾人进行教育资助、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市残联)。
  (三十九)建立哈尔滨市盲人按摩就业实习基地和60个盲人按摩旗舰店,扶持100名贫困盲人创业、就业(市残联)。
  (四十)建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57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假肢安装、职业康复托养、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脑瘫儿童矫治手术等康复服务(市残联)。
  (四十一)为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对城区5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市残联)。
  (四十二)免费救治1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和900名贫困家庭眼病患者(市残联、红十字会)。
  (四十三)对3100名困难职工开展助学、医疗、生活和技能等帮扶救助(市总工会)。
  (四十四)资助贫困大学生900人,每人资助标准不低于2000元;对1000名孤困儿童进行生活学习援助(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九、扩大公共服务,促进娱有所乐

  (四十五)继续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整体转换工程,城区转换30万户(市广播电视局)。
  (四十六)建设规模约1万平方米的市民培训中心、1万平方米的青少年职业生活体验馆、2万平方米的哈尔滨文化艺术品中心和8000平方米的国际电影城(市群力办)。
  (四十七)建立社区图书馆分馆5个;建设1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为1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增加设备投入(市文化局)。
  (四十八)安装健身路径1300件(套)(市体育局)。
  (四十九)实施早餐示范工程,建设2个国家级、6个市级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逐步扩大早餐便民店布局规模(市商务局)。
  (五十)启动蔬菜净菜市场建设,为市民提供安全、优质、营养、新鲜的蔬菜(市农委)。

  十、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五十一)开工建设农村公路1200公里,竣工通车1000公里;改造危险桥梁25座、500延长米(市交通局)。
  (五十二)改善农村客运条件,新增长途客车380台(市交通局)。
  (五十三)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2处,完善革命老区100个村屯饮水安全工程,继续开展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3项工程共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和自来水受益人口25万人(市水务局、农委、卫生局)。
  (五十四)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改造标准化“农家店”400个(市商务局)。
  (五十五)建设农家书屋390个(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五十六)创建30个市级农村减灾示范村屯(市民政局)。
  (五十七)建设100个造林绿化示范村屯(市林业局)。
  (五十八)新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8600座(市卫生局)。
  (五十九)建设农村能源服务站80处;建设沼气工程20处;在15000延长米农村道路建设太阳能路灯(市农委)。
  (六十)落实市级农业机械化发展资金3000万元,补贴购置大型农机具400台(套);落实市级大型机械深松整地补贴资金2000万元,补贴机械深松整地400万亩(市农机局)。

  附:
  2010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目标责任制落实方案

类别

序号

项目内容

具体工作标准

及预期效果

资金来源

及数额

实施进度

和完成时限

主 管

市领导

牵头部门

承办部门

部 门

责任人

部 门

责任人

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促进便捷出行

1

实施道路结构性升级改造151条

改善我市道路结构,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完善城区路网结构

所需资金约2亿元,打捆融资贷款解决

11月末完成

王世华

市建委

魏 伟

市建委

各区政府

市群力办

哈西办

主要

负责人

打通断头路、卡脖路10条

改善我市道路结构,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完善城区路网结构

所需资金约20亿元,打捆融资贷款解决

11月末完成

王世华

市建委

魏 伟

市建委

各区政府

主要

负责人

启动改造重要交通节点5处

改善我市道路结构,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完善城区路网结构

所需资金约20亿元,打捆融资贷款解决

11月末完成

王世华

市建委

魏 伟

市建委

有关区政府

主要

负责人

2

建设人行天桥24座,保障道路畅通和行人安全

畅通道路节点,保障行人安全

所需资金约7000万元,打捆融资贷款解决

11月末完成

王世华

市建委

魏 伟

市建委

魏 伟



类别

序号

项目内容

具体工作标准

及预期效果

资金来源

及数额

实施进度

和完成时限

主 管

市领导

牵头部门

承办部门

部 门

责任人

部 门

责任人

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促进便捷出行

3

对城区内40万平方米裸露地实施覆盖,减少扬尘污染源,改善出行环境

按市区广场标准,实施硬铺装,减少扬尘污染,打造优美环境

区建市补,市区各承担50%,预计市区各承担3000万元,市承担资金通过打捆融资贷款解决

4月下旬启动,6月末完成50%,11月末全面完成

王世华

市综合

整治办

孔庆勋

市建委

市综合

整治办

市财政局

市城乡

规划局

有关区政府

主要

负责人

4

在市区道路人行道及周边辟建停车泊位1.2万个

规范设置停车泊位线和标志牌,实现按位停放,提高停车场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市城管局按照投资、建设、运行合一原则,通过特许经营方式,解决建设、运行资金

4月20日启动,10月31日完成

王世华

市城管局

孔庆勋

市城管局

有关区政府

主要

负责人

5

改善公交条件,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车辆200台

抓好车辆结构调整,为市民提供舒适的出行环境

由市交通局以市政府确定的支持国有企业更新车辆的3000万元政府债券作为资本金,通过金融机构放大解决

预计上半年完成125台

王世华

市交通局

贾剑涛

市交通局

贾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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