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试点工作在23个先导区全面展开。南京、无锡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已报省委、省政府,试点工作局部推开。
35. 推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卫生和职业教育等全省联动项目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加快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库建设,启用“江苏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信息系统”。(主办部门:省财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基本完成城市社区卫生和职业教育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初步建立江苏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库。“江苏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启用。
36. 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新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30家,1/3的县(市)设立村镇银行。(主办部门: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
(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新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100家,超过年度计划的233%。1/6的县(市)设立村镇银行,占年度计划的50%。
37. 加快省属企业改革重组步伐。推动企业加快资源整合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步伐,省属企业现有三级以下子公司数量由74户减少到67户以内,省属企业子公司多元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国资委)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省属企业完成7户三级以下子公司的清理退出,省属企业子公司多元化比重达到72%,较上年末提高5个百分点。
38. 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高校毕业生9月1日初次就业率达70%,年底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0%。扎实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实际参训人数达到应参训人数的70%。(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新增城镇就业119万人,超过年度计划的40%。城镇登记失业率3.25%。高校毕业生年底总体就业率达92.7%。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实际参训人数达到应参训人数的78%,已毕业的短训班学员就业率达95.1%。
39.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5%,失业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7%。(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7.8万人,覆盖率达到9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01.1万人,覆盖率达到9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79.1万人,覆盖率达到97%。
40. 着力办好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
(1)重点帮扶困难群众就业。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2万人,超过年度计划的108%。累计帮扶1461户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1994人实现就业再就业,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2)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5万套,完成危旧房改造550万平方米以上,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新增廉租住房1.4万套,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0.3万套,完成危旧房改造面积862万平方米,分别超过年度计划的16.7%、106%、56.7%。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初步解决新就业人员住房难问题。
(3)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苏中、苏北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和130元以上。(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3.11万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和130元以上。
(4)提高养老保障和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建成省老年公寓,80%的县(市、区)建有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扶持一批社会养老机构,建成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农村敬老院床位1万张。(主办部门:省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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