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工程
引导制造企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专心核心业务,将物流业务分离和外包出去。在每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产业集中区,培育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提升物流业为制造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制定鼓励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一批联动发展的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
(五)农村物流工程
重点建设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在市区和大丰港区,分别建设粮食物流中心,在每个县(市、区),分别建设粮食仓储设施,提高粮食物流现代化水平。建立以市区为中心的农民生活日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两大连锁配送网络,并逐步提高统一配送比例,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
(六)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
建立覆盖全市、对接国家和省主要物流网络的行业和区域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信息共享。重点建设电子口岸、综合运输信息平台、物流资源信息平台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七)应急物流工程
建立应急生产、流通、运输和物流企业信息系统,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紧急调用。建立多层次的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保证应急调控的需要。加强应急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选择和培育一批具有应急能力的物流企业,建立应急物流体系。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现代物流业是新型服务业,涉及面广。要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现代物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各地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地方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协调。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贯彻落实好现有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财政、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在符合国家和省用地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市级以上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对全市重点物流企业的税收进行适当减免。对列入规划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其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企业兼并、中外合资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涉及区域性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市、县政府可根据项目情况和财力状况适当安排预算内建设投资,以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或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要研究制定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便利措施,确保物流配送车辆通行。
(三)制订落实专项规划。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制订专项规划,积极引导和推动重点领域和区域物流业的发展。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粮食、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应急物流等专项规划,经贸部门会同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制订商贸物流专项规划,质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物流标准专项规划。物流业发展的重点地区,也要制订本地区物流业规划,指导本地区物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