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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0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0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卫办〔2010〕7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杭州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0年杭州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0年杭州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积极参与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全市卫生系统中心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建设,整体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1、组织学习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扶持发展中医药重要文件精神。
  2、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进一步协调和督导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基本能力建设项目的落实。其中富阳、淳安、桐庐、余杭4个区、县(市)中医医院的新建或改扩建(迁建)项目完成建设的相关论证,明确项目进程时间表。临安市中医医院纳入当地政府卫生发展规划并立项。
  3、认真贯彻国家9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中西药并重原则,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合理、规范应用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作用。
  4、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中的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5、进一步创新思维,深化中医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积极探讨或推进全市中医医疗机构集团化工作。
  二、以落实中医药行业标准和规范为手段,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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