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科学发展目标考评先进县(区)的决定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科学发展目标考评先进县(区)的决定
(淮委〔2010〕36号 2010年2月23日)


  2009年,各县(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实干奔小康,建设新淮安”的各项战略举措,解放思想,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清河区等2009年度科学发展目标考评先进县(区)(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创造新的业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为促进淮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