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关于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23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09]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09〕7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安全法》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关于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市餐饮行业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为主、疏堵相济、有序发展”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含饮食摊点,下同)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逐步建立餐饮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全市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詹耀祥任组长,市卫生局副调研员丁柳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方永新、市工商局副局长郑伟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为协调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