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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价费改革加强价费管理的意见

  三、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14、出台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价费政策。制定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加快发展的价费政策,在用水、用电、用气和征用土地、拆迁补偿等方面实施价格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省政府对重点镇按照县城标准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研究出台在“关中-天水经济区”范围内的建制镇及其他有条件的建制镇,开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排污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省级价费专项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

  15、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价费政策。清理取消涉及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收费。落实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行电价、水价与工业同价,研究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扩大社会就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价费政策。

  16、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实施差别电价,研究制定差别水价、气价、热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合理制定风力、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利用余热、余压、垃圾进行生产和直接利用煤矿瓦斯、煤矸石发电供热的企业,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再生水价格,鼓励再生水使用,理顺再生水与城市供水的比价关系。

  17、稳步提高优势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景区景点门票比价关系和门票价格协调机制,理顺门票价格。疏导省内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存在的矛盾,在保持旅游门票价格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提高省内优势景点门票价格,支持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刺激旅游市场需求和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18、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减负。切实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做好农产品成本和收益调查工作,优化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设置,稳定农民种粮预期。建立和完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与农业综合补贴标准挂钩的动态机制。加强对生猪、植物油等大宗农产品和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监测,做好成本收益分析和市场预测工作,引导农民及时调整种养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落实省内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运价负担。对农村客运价格实行低票价政策,执行与城市公交相同的价费优惠政策,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制定有利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费政策,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完善征用农村土地的价格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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