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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南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年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六、用户反馈意见表

有 无 投 诉

 

 

 

 

 

 

 

 

 

 

情况说明:

 

其 他 反 馈 意 见

 

 

 

 

 

 

 

 

 

情况说明:

 


  七、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审查意见

审查内容

审查结果

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

(一)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

 

(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三)资质证书已失效承接防雷工程;

 

(四)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工程;

 

(五)未经备案承接本省行政区域外防雷工程;

 

(六)防雷工程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七)严重违反国家有关防雷技术标准;

 

(八)发生过防雷工程重大安全质量或责任事故;

 

(九)瞒报工程质量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雷击事故调查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年度有无投诉

 

 

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


  八、整改情况说明

是 否 整 改

 

 

 

 

经审查,你单位存在以下不合格项:

1、

2、

3、

4

5、

整改意见:附整改通知书(编号:    

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整 改 完 成 情 况

按时完成整改

 

 

 

未按时完成整改

情况说明:

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九、主管部门年检意见

市州气象主管机构初审意见

 

 

 

 

 

 

      

初审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气象主管机构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年检
  整改通知书

    年度(  )号

                
  根据《湖南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年检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你单位     
           有下列不合格项:
  (一)                               
  (二)                               
  (三)                               

  现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请你(单位)于            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以年检不合格处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发人: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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