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湘办发[2009]26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1月17日
湖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09-2011年)
根据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2个单位《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民发[2009] 20号)和2009年2月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治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突出解决村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帮助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强化农村社会管理,保障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的问题。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健全农村党员发展机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保障其履行职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财务收支等活动。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农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培养选拔村干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帮助工作,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村任职,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对“难点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农村工作的水平。对没有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站点的“难点村”,要逐村帮助建立,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站点全覆盖。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加强经济落后的“难点村”村级工作运转经费保障,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待遇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协同单位:省农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