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1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西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为保证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学校的综合防灾能力,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必要性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是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举措,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战略部署。2001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精神,我市组织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大大改善了农村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但是,受到去年汶川大地震的影响,我市出现了一批新的危房。新的《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颁布之后,尤其是中小学抗震设防标准提高后,相当一部分校舍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必须进行加固和改造。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区县要在全面摸清中小学校舍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制订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规划。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对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维修改造。
2.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与区县已修编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紧密结合,要同企业移交学校资源整合紧密结合。在对校舍进行维修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