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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意见
(筑府发〔2010〕1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拓宽税源监控领域,强化税收管理,建立健康、规范、和谐的经济税收秩序,促进我市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保障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综合治税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

  1.重要意义。社会综合治税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控管的创新性工作,是依法、依靠政府、依靠部门对税收环境进行的综合治理,实现信息管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全市各级税务部门不断依法强化征管,堵漏增收,税收收入连年稳步增长,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少数企业和个人采取各种手段偷逃税收,部分行业、税种尤其是一些地方零散税源难以有效控管,同时由于社会涉税信息不畅,税务部门征管手段不适应征管现状,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质量和征管水平的提高,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组织和参与综合治税,对于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协调增长,保障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聚财增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2.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为目标,建立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创新征管方式和手段,夯实税收管理基础,坚持部门联动,整体推进,健全综合治税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强化诚信纳税意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实现制度管人、信息共享、公平税负、齐抓共管、依法治税,全面提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3.工作目标。通过加强综合治税工作,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税源控管,堵塞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税务主管、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转变;税收征管由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向社会各界共同治税转变,切实减少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征管水平,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确保财源基础不断扩大,财源增长点持续增加,财政收入总量、质量和增速明显提高,为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

  三、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综合治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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