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强化渔业科技支撑。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市、县、乡三级渔业技术机构的“三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型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普及新知识,全面提高渔业整体技术水平。继续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完善渔业研发与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加快成果转化与推广。加大科技投入,广泛引进技术和人才,围绕生产疑难和渔船节能减排、水产品精深加工、渔具渔法、养殖新品种繁育和养殖病害防治等关键技术,组织攻关,加快推广,产生实效。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积极构建产学研平台,吸引专业人才前来搞科研、干事业,促进产业转型与升级。
(三)完善渔业体制机制,增强渔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完善渔业股份合作制,建立健全合同和财务管理等制度,规范股东权利义务和生产经营行为,保障股东、雇工合法权益。大力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完善功能,强化自我管理和服务意识。支持渔业经济组织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渔业协会作用,积极探索“渔户+企业”(协会、合作社、市场等)生产经营模式,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加快建立健全渔民社会保障制度,增强渔业、渔民抵御、化解风险和困难的能力。组织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渔民基本生活用海保护区,制定养殖水域生态补偿办法,切实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渔业集中和流动。
(四)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依法兴渔”。加强渔业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渔业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渔民的法制意识。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和渔港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力度,严格渔具渔法和休渔制度,打击非法捕捞,控制捕捞强度,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渔业资源。建立健全渔业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水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开展污染源排查和治理行动,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严格渔业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养殖生产投入品安全检查管理,确保渔业初级产品安全。强化渔业执法监督和违法惩处,依法规范渔业生产和行为,为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现代渔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确保圆满完成任务目标。发改、财政、农业、国土资源、规划、质检、检验检疫、环保、工商、“三区”推进、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大力支持现代渔业发展。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渔业工作,积极参与现代渔业建设。各级要配好配强渔管干部,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爱渔业、懂渔业的管理队伍。渔业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渔区,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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