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先进的加工制造业。充分发挥和利用我市沿海土地、能源、淡水、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丰富等条件和优势,加快船舶修造和水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建设。在潍坊港、羊口港、下营港分别规划建设一处较大型船舶修造业基地;在港区、库区和各级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水产品加工园区,培强做大一批以水产品加工出口为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发展产业集群,走工业兴渔、强渔的新路子。到2012年,产值过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家以上,过10亿元的船舶修造企业达到5家,加工制造业产值突破100亿元。
(五)功能、形式多样的渔港物流服务业。抓好渔港经营权许可管理,转变渔港经营体制,放开搞活渔港经济,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羊口中心渔港,要不断注入生态和文化要素,建设成为生态型、具有文化特色的现代化渔港;下营一级渔港,要把渔港经济纳入乡镇统一发展规划,实行港镇一体化,走以港兴渔、以渔兴镇之路,实现渔港现代化、渔业产业化、渔区城镇化的目标;潍坊渔港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早日立项,加快推进,年内港体一期工程完工。力争用2-3年的时间,将潍坊渔港建成全市最大的集停泊避风、渔货储配、水产品加工物流、渔需物资供给、食宿餐饮、娱乐服务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的现代化渔港。
(六)特色鲜明的休闲渔业。在海区、库区、城市郊区、重点产鱼区、旅游网点等,建设一批集垂钓、餐饮、游艇、渔家乐、赶海游等于一体的渔业休闲观光区。整合旅游资源,突出渔业风俗文化,拓展渔业功能,加快特色渔区和特色渔村建设。到2012年,建设大型渔具、观赏鱼市场2处以上,建设大型观赏鱼培育基地3处以上,建设大型渔业休闲娱乐场所10处以上,全市休闲渔业年收入突破3亿元。
四、强化措施,为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对渔业的投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发展现代渔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努力增加财政投入。在用足用活国家与地方有关渔用燃油、渔民转产转业、远洋渔业、渔业龙头企业补贴等惠渔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有关渔业的专项资金,加大对渔港、渔业资源、原良种场、池塘改造、渔民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市级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支持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海上抢险救助和渔业信息化工程、平安渔业和节能减排、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和渔民培训等。县级也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现代渔业建设。要建立多元化的融投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渔业公共服务、渔业基础设施和渔港经济区的开发建设。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渔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渔业和渔村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