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要组织技术力量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分析研究拟整合矿区,按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整合实施方案。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
为确保全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顺利进行,州政府决定成立以许正模副州长为组长,州国土资源局、州监察局、州发改委、州经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安监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州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州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必须的工作经费,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度的,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实行整合工作进度季度报告制度。
各县市须在每季度末的10日前向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肖言秀,联系电话:2175396,传真:2176013)报送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报告要围绕各个阶段工作重点,应包括阶段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推进工作的措施等。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每季度末的5日前将全州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附件:1.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
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
二0一0年二月三日
附件1: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
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行政区内矿产资源概况、分布特征(重点成矿区带划分情况)。
(二)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包括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
(三)行政区内拟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矿区情况(包括数量、范围、挂牌督办重点矿区等)。
(四)通过整合拟达到的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 整合工作部署
(一)整合工作的原则。
(二)整合工作的总体安排(包括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