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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闽价费〔2009〕429号)


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我司下属单位汽车运输技工学校3号楼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闽运发展[2009]16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3号楼学生公寓现有设备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核定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3号楼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每间居住人数不超过4人。

  本通知从2010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应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统一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应及时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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